化工企业福利|佛山市企业 “上云上平台”补贴政策讲解

2020-09-14 16:43:00
admin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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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本地企业 “上云上平台”补贴政策讲解

    佛山市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互联网 +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实施方案及配套政策措施的通知》 (粤府〔2018〕23 号)、《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佛山市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发展工业互联网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佛工信〔2020〕22号),加快发展工业互联网,促进我市制造业进一步降本提质增效。
 
    在落实广东省支持企业“上云上平台”服务券奖补政策基础上,扩大支持佛山本地工业企业“上云上平台”,每年安排不超过 2000 万(含)元开展佛山市“上云上平台”服务券奖补,佛山本地工业企业购买使用佛山市工业互联网生态资源池本地服务商应用产品,申请佛山市“上云上平台”服务券,按不超过其实际合同金额的 50%(含)进行奖补,单个企业奖补不超过 50 万元(含),多个企业购买使用佛山市工业互联网生态资源池单个服务商的应用产品合计所能获得的奖补不超过 300 万元(含)。
    加强培育佛山市工业互联网应用示范标杆,加快5G技术与工业互联网融合发展,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开展2020年佛山市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项目(第二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有意向申报2020年佛山市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项目的企业,请登录佛山扶持通(https://fsfczj.foshan.gov.cn),按照《2020年佛山市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要求编制申报材料后,通过平台打印纸质申报材料(一式3份),按辖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要求按时提交。
    二、请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认真做好企业入库的组织申报、审核和推荐工作,于9月11日前将推荐函、汇总表(附件2)、申报材料等上报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逾期不予受理。
    本政策涉及的扶持资金由市级财政承担。项目申报单位原则上不得以同一实施内容的项目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市级专项资金,同一实施内容的项目确因特殊情况已申报市级其他专项资金 的,必须在申报材料中注明原因。鼓励各区结合工作实际,参考 制定扶持工业互联网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形成政策合力。本政策措施由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自 2020 年 7 月 17 日 起施行,有效期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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